******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鄞州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鄞政办发〔2018〕157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区级预算单位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6〕4号)及其补充规定(鄞政办发〔2016〕116号)、鄞政办发【2021】19号等相关************银行账户竞争性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银行账户竞争性选择项目
二、项目编号:YZ-QTJY(2025)-185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数量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基本户 | 自账户原合作协议到期日之次日起五年,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1家 | /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立基本户 | 自账户设立之日起五年,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1家 | 新设立账户具体以招标人设立时间为准 |
3 | ******有限公司 | 新设立基本户 | 自账户设立之日起五年,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1家 | 新设立账户具体以招标人设立时间为准 |
4 | ******有限公司(备) | 新设立基本户 | 自账户设立之日起五年,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3家 | 每位中标人仅能授予一个账户,根据账户设立时间从先到后依次授予合同(设立时间为同一天的,按鸣惠基本户、子公司基本、专户顺序授予合同),如当年未设立,则中标失效 |
拟新设下属子公司 | 新设立基本户 | 自账户设立之日起五年,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有专户需求的公司 | 新设立专用账户 | 自账户设立之日起五年,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备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及综合评分的方式,根据合格的投标人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① 有效投标人≥8家,取排名前6的投标人,根据排名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即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序号1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推荐为序号2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推荐为序号3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四至六的投标人推荐为序号4的中标候选人(序号4排序方式见上表备注栏);
② 有效投标人<8家,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鄞州区的金融机构一级支行及以上,如出现一家金融机构同时有多个支行符合要求的,只能由一家支行参加竞标。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六、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请投标人于2025年9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鄞州区其他交易系统模块(******/jsgc/login)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其他交易系统模块”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其他交易系统模块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七、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28日14:00******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畅通。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九、业务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侠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联系人:乌梦婷、冯钧翔、韩神芝、卢忱忱、生鹏
联系电话:0574-******
******管理中心 监管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