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群力新城C44-3至C44-15商服斯堡莱登酒店******事务所选聘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群力新城C44-3至C44-15商服斯堡莱登酒店******事务所选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19347
1.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群力新城C44-3至C44-15商服斯堡莱登酒店******事务所选聘服务项目
1.3采购内容:为群力新城C44-03至15号商服,关于******有限公司执行期陈欠案件(涉案金额1463.05万元),******事务所提供风险执行案件代理服务。
1.4服务期限:一年
1.5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6付款方式:
(1)群力新城C44-03至15******有限公司执行期陈欠案件,按回款金额15%支付律师费,最高不超过******元。
(2)以上费用催缴、案件立案、诉讼、审理、执行期间,产生的全部通讯、邮寄、诉讼费用由律所承担。
(3)合同到期后以实际执行案件回款金额结算。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预算及招标控制价:招标预算******.00元。招标控制价按回款金额15%支付律师费,最高不超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2.法律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物业费催缴、处理执行破产案件、信访案件、公司法、法律合规等;
3.投标人提供律师团队构成合理,应具有律师执业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2名律师)。投标人须具备成熟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执业年限应在5年以上;
4.投标人须提供物业公司合同纠纷法律服务业务的相关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至少一项为集中欠款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及要求:
8.1需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至少需指派3名执业律师,其中1名为负责律师,至少1名主办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
8.2负责律师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10******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近5年(2020年12月1日以来)须具备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经验(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3主办律师和具体承办律师执业年限应在5年以上;
8.4具体承办律师执业考核应当连续三年被司法局评定为“称职”;
8.5服务团队应具备以下经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丰富的民事诉讼经验,处理批量诉讼案件经验;处理复杂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处理执行、破产案件的经验;处理复杂信访案件的经验具备处理复杂纠纷的能力(以上内容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6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其他成员需要更换时,需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招标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更换。
9.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持股≥5%)、实际控制人、监事、财务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为同一自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同一控制人下属企业、交叉持股≥20%的企业);已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或检测等前期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不得再参加该供应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09:00至2025年12月31日16:00(北京时间)。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传至相应位置。
5.3上传成功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42000.00元(大写:肆万贰仟元)。
6.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注:汇款时须备注******有限公司群力新城C44-3至C44-15******事务所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6.5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将在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纸质文件: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
7.6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
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19347)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 招标编号。(示例:XXX公司CG-******-19347)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电汇至以下账户。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春鹤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杨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451-******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