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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跨新沂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建设监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安徽
|类型: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结果公示
区域:安徽
源发布时间:2025-08-07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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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跨新沂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建设监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跨新沂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建设监理标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6日

开标日期:2025年8月6日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跨新沂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建设监理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元)

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监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总监理工程师:王勉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94);高级工程师(******

企业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监理V标-花园湖退洪闸监理; 

2.项目名称:滨海县振东闸以北段(桩号39+750~41+000、43+000~43+800)主海堤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监理; 

3.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监理2标;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监理V标-花园湖退洪闸监理;职务:副总监;

2.项目名称:滨海县振东闸以北段(桩号39+750~41+000、43+000~43+800)主海堤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监理;职务:副总监。

3.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监理 2 标;职务:副总监。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壹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元)

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监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总监理工程师:高培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73);高级工程师(************07)

企业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流域及沂沭泗地区2019年旱涝灾后应急治理工程(沭阳县境内)建设施工监理; 

2.项目名称:淮河流域及沂沭泗地区2019年旱涝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宿豫区境内)建设监理; 

3.项目名称:宿迁市中运河宿迁闸至刘老涧闸段整治工程宿豫段建设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流域及沂沭泗地区2019年旱涝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宿豫区境内)建设监理;职务:副总监;

2.项目名称:宿迁市中运河宿迁闸至刘老涧闸段整治工程宿豫段建设监理;职务:副总监。

否决情况:无

 

******管理中心(防汛机动抢险队)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51-******、0551-******

公示期: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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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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